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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财教培[2017]1号
关于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综合
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2016年正式付诸实施。新《预算法》要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必然会对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及提升国家依法治理水平起到法律支撑与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为了加强行政成本核算和控制,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经费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与控制,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上述政策法规基础上,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评价,按照国家规定管好各项经费和资产,以会计核算客观反映资金使用过程,以流程化的内部控制体系从源头上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这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也是本课程体系的设计原理。
为了更好的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解决各单位在实施新财务制度的落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多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培训经验总结基础上,整个培训项目将围绕预算管理、支出控制、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进行面授教学,并组织实务研讨与经验交流。为此中国财政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中会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月、2月、3月分别在成都市、杭州市、桂林市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2016年正式付诸实施。新《预算法》要求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必然会对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及提升国家依法治理水平起到法律支撑与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为了加强行政成本核算和控制,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经费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核算与控制,财务风险的控制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上述政策法规基础上,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评价,按照国家规定管好各项经费和资产,以会计核算客观反映资金使用过程,以流程化的内部控制体系从源头上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这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也是本课程体系的设计原理。
为了更好的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水平,解决各单位在实施新财务制度的落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多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培训经验总结基础上,整个培训项目将围绕预算管理、支出控制、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方面进行面授教学,并组织实务研讨与经验交流。为此中国财政教育培训中心与北京中会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1月、2月、3月分别在成都市、杭州市、桂林市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要点及难点解析;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要点及难点解析。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决算与绩效评价
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体系结构;
2、政事业单位编制方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告编制;
4、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存在问题与优化;
5、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方法;
6、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现行指标体系。
(三)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管理
1、政府行政成本分析;
2、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体制改革与概述;
3、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及会议费相关制度解读;
4、行政事业单位课题经费管理制度解读;
5、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解读;
6、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管理;
7、财务管理策略与主要手段。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1、《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法规解读;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规修订前瞻;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
(五)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解读与建设实施
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发布及实施现状;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概要;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划与组织管理;
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诊断操作;
5、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操作手册编制;
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展示;
7、侧重:依法治国、行政体制改革、反腐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六)行政事业单位税务管理
1、行政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管理;
2、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国产设备退税管理;
3、事业单位对外开展业务的业务模式分析与涉税风险应对;
4、行政事业单位涉税风险监控与管理。
(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案例分析
1、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案例研讨;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成效与经验介绍。
届时拟邀请财政部相关部门领导、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等业内的资深权威专家解读授课。
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管理人员与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部门负责人、预算管理处(科)长、计财处(科)长、审计处(科)长、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处(科)长、部门负责人员、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人员等。
培训费:2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017年1月10日—13日 (10日为报到日) 成都市
2017年2月24日—27日 (24日为报到日) 杭州市
2017年3月24日—27日 (24日为报到日) 桂林市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 王泽彩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 博士 张立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家 王晨明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专家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秘书长肖 鹏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专家.全国政府预算研究会副会长李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