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五证合一”升级为“多证合一”,这对企业的社会保险将会产生怎么样深远的影响呢?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其中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2016年9月,本市五大委办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实施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公告》。2018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8〕3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称各省)在2017年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基础上,自今年6月底起,全面推进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
“五险变化”,也已经进入了深度转型发展的时期,这又对企业的社会保险将会产生怎么样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决定在河北省邯郸市等多个省市开展“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的试点。而2017年1月25日市府网站上正式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6〕110号),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就意味着,本市社保的“五险一金”家族,将增添“第六险种——长期护理保险”。“五险”将变“四险”?“五险”已变“六险”?
“社保入税”,是一个老话题的全国性落地,这对企业的不同方式的社保成本合规又会产生什么变化呢?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中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课程目标】
此次培训我们邀请专业人士通过系统全面的政策实施背景分析与政策学习,指导帮助企业适应当前用工环境下的调整思路,优化薪资结构,特别是从国家宏观“社会保险”顶层设计和社会治理的角度,以及社会保险法律风险规避等问题,特推出本培训课程。
【课程内容】
一、从“五证合一”到“多证合一”
1、什么是五证合一?什么是多证合一?
2、什么是“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
3、五证合一后本市社会保险登记操作详解
4、五证合一后的“税费金”大联动。
二、法定“五险”之2018政策与变化要点
1、本市企业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与2018时政变化
2、本市企业医疗保险现行政策与2018时政变化
3、本市企业失业保险现行政策与2018时政变化
4、本市企业工伤保险现行政策与2018时政变化
5、本市企业生育保险现行政策与2018时政变化
6、本市“社保第六险”的企业关注
三、“社保入税”与大数据管控
1、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带来的社保征收政策趋向
2、社保征收的“费”变“税”
3、人社征收与税务征收的互通性
4、社会保险不合规行为的惩治措施
四、“社保优化路径”的实践与探索
1、劳务外包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2、多元化福利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3、灵活用工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4、集团公司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5、第二职业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6、见习、返聘特殊人员的社保费征收与实践;
五、“十大”社会保险的常规法律风险问题解读
1、劳动关系建立时的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与经典案例分析;
2、履行劳动关系时的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与经典案例分析;
3、变更劳动关系时的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与经典案例分析;
4、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与经典案例分析;
5、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与经典案例分析;
六、社会保险争议处理
1、社会保险争议现状分析
2、社会保险争议的司法处理与案例分析
3、社会保险争议的监察处理与案例分析
4、社会保险争议的稽核处理与案例分析
5、社会保险争议的经典实务案例应对
七、互动问答
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员工关系、社会保险、薪酬福利、人事法务等专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