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
课程大纲:
学校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校园占地7000余亩,园内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绿化覆盖率72%,被誉为“森林式大学”。学校教学支撑体系完备,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学校秉承“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坚持“一流教学、一流本科”的建设目标,采取多种举措,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和完善充满活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提高广大的在职人员和业务素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举办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本专业班培养热爱祖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系统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具有在国家机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所等中价机构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级专业人才。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学位
1,通过课程学习,修满所需学分者,将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入学后5年内申请有效):①.具有学士学位;②.在规定时间内修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③.“英语”,“法律综合课”全国统考合规证书(学位统考每年进行一次,必须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以上才能报考)。符合前三项条件者即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一般在原单位撰写,在我校举行答辩。论文通过答辩者即可授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方法以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2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年7月2日―7月11日,考生须提前准备资料,按要求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7月13日,其他省份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查看。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联考考试费用。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和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当天网报的考生只能在第二天进行现场确认。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复试前交报考院(系、所)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考生应妥善保管资格审查表,连同联考准考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在复试前一并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四: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
10月30日8:30―11:30,专业综合考试
10月30日14:30―17:00,英、俄、日
(三)联考考试大纲
代码 类别 联考科目 考试大纲
410100 法律硕士 外国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四)招生院(系、所)
法学院
录取指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我校将自行组织录取工作,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面试成绩)择优录取50人。
五:学习方式
实行学分制管理,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三年。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