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其它上课时间:
培训对象:
所有对此感兴趣的对象
培训内容:
培训受众:
1.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面向全国公安、司法行政、检察、审判以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非营利组织、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单独参加本课程学习,旨在提高个人专业素质者,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如需申请硕士学位,需满足相应的硕士学位申请条件。 课程收益: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旨在培养系统学习 培训颁发证书: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课程研究班结业证书 课程大纲:
200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旨在培养系统学习 培训师介绍:
学校是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教育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6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0多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近800人。